化石能源連帶成本獲廣泛認知
來源:http://www.by1475.com/news/34.html 發布時間:2012-04-10 點擊:2055
可再生能源,作為一個自然科學分類,指的是直接或間接來自太陽的能源,包括太陽能、水能、生物質能、風能、波浪能以及海洋表面與深層直接的熱循環等。地熱能也可歸為可再生能源。一方面,直接利用太陽、風、水、生物質能源既清潔、環保,又有可靠的供應源。另一方面,為了走出刀耕火種、洞穴為居的生活方式,人類一直在通過工業加工或轉換途徑利用各種能源,以獲得更大量、更可控、更恒定的能量與更高的終端利用效率。所以,全球能源從主要依靠自然再生的薪柴、木炭、水、陽光、風,進而向高度依賴更少受天氣條件制約的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、核電用鈾等化石能源演變。如若沒有對化石能源的利用,工業化和城鎮化就沒有可能。
作為一個國際公共政策話題,可再生能源的興起至少應該回溯到1972年6月在瑞典舉辦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。這個會議得以舉行,除了瑞典政府自1968年便開始積極推動外,一個關鍵背景是上個世紀30年代至70年代在比利時、美國、英國、日本等發生的因工業污染而導致的八次大規模公共衛生事件。1973年1月,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成立,在全球范圍推廣環保意識,制定行動綱領,創立規范。
1973和1979年的兩次石油危機,為新興的西方國家推動節能環保提供了新的全面性的社會支持,為動員包括政府公共財政資源在內的力量,開發更節約、更高效的化石能源利用技術提供了社會支撐條件。作為科學與產業政策結合的成果,促成了可再生能源的出現。http://www.by1475.com/
新鄉市龍江可再生能源技術設備廠 主營:煉油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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